现公布《公路桥梁抗震设计细则》(JTG/T B02-01-2008),作为公路工程行业推荐性标准,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原《公路工程抗震设计规范》(JTJ 004-89)中相应部分同时废止。 该细则的管理权和解释权归交通部,日常解释及管理工作由主编单位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负责。请各有关单位在实践中注意总结经验,若有修改意见请函告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以便修订时研用。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章) 二○○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公路 行业 规范 公告
为了得到我们网站最好的体验效果,我们建议您升级到最新版本的Internet Explorer或选择另一个web浏览器.一个列表最流行的web浏览器在下面可以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