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将对全区农村牧区公路和BOT等招商引资及路网改造项目的工程质量进行盟市互检。
质量互检实行检查组负责制,检查组由各盟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分管局长任检查组组长,质监站、公路科、农村办抽调人员,每个检查组6-8名成员。检查组成员对检查记录及结论署名并负责,检查组负责人对检查的综合结论署名并负责。质量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查看现场、询问核查、随机抽检等方式进行。
检查组在检查中发现影响主要结构安全的隐患或隐蔽工程重大质量缺陷,应责令相关单位立即停止该工序或作业区的施工,由盟市交通运输局督促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组织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复工。发现实体质量抽检指标不合格,应责成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对相应工程部位进行检测,对确定不合格工程,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责组织论证,实施修复或报废,盟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监督。
2011-08-07 中国公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