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在项目管理上,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选择施工和监理单位,杜绝非法转包、分包现象,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批准的规模、标准组织建设。
二是在施工管理上,严格按照施工要求组织设计、进行施工,严禁拖延工期和不合理赶工期现象发生。
三是在工程质量上,要求各分项工程检验指标及施工原材料均达到设计和规范要求,在建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争创优质工程。
四是在质量监理上,要求监理资质、人员数量、业务水平必须满足有关规定和达到合同要求,按有关规定和要求组建监理机构。
五是在监督检查上,采取综合检查、专项检查和巡视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加强对在建项目的实体检查力度,特别是对路基工程、路面工程和桥涵结构物关键工序的质量监控。
六是建立“黑名单”制度,对履约差、信誉低和年度建设质量排在末位的企业,坚决依法清退或限制其进入公路建设市场。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2011年08月08日